昨日,記者獲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全省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調整后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在建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調整后落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格執行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下調至3%的規定,對檢查出未執行新標準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限期整改,將排查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于7月25日前書面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電子版發至相關郵箱。
摘自 《三秦都市報》 2018.07.17 記者 王嘉 通訊員 吳桐